投诉主题:央广电视购物购买手表质量问题 | |
投诉目标:央广幸福购物有限公司 | 投 诉 人:孟女士 |
投诉时间:2014-01-26 | 投诉地区:北京市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19813 |
我于11年11月底通过央广电视购物购买深圳家田表业有限公司的一块价格为3880的机械表,正常佩戴正常保养两年后于13年底停走,走时不准,有时甚至会慢几个小时。联系售后,售后表示,由于过了保修期,需要付费修理,对此,我表示理解。但是,我认为该手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生产者以次充好才导致价值上千的机械表只有两年的寿命。我国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责任。我投诉央广电视购物出售次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切实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我们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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