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我委托顺丰速递重庆渝北分公司运送相框2张(芭莎摄影,36寸冷裱油画框,卢浮珍珠框,各一)到河北省三河市,并约定货到付邮费。由于付姓速递员(手机15102301549)失误,将物品遗失,并恶意隐瞒真相达一月之久。
第一阶段:我与其秦姓主管联系(办公18290495494)商议解决,重新制作需2700元(芭莎摄影报),而付姓速递员以价格太高为由拒绝赔付现金,商议由付姓速递员负责制作相同产品,我只能无奈接受。而10月至12月期间,每周我都会主动询问相框制作进展,付姓速递员总以“还做着呢”为由拖延时间,而事实是他并未履行承诺(制作相同的相框),而是在拖延时间(有通话录音为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登陆顺丰速递的官方网站http://www.sf-express.com/cn/sc/进行投诉。于是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在我在顺丰官网投诉之后,顺丰速递重庆的客服中心(02388128629)曾经来电咨询,之后,付姓速递员与我联系过,并于2014年1月7日晚承诺:1月19日前全额赔付重新制作费用共计2700元(通话录音为证),且得到秦主管的确认,并表示,如果付以辞职拒绝赔偿,将考虑动用付姓速递员在公司的工资及劳保押金赔偿我的损失(通话录音为证)。但截至今天我仍然未得到应有的赔偿,而付姓速递员已在办理辞职手续。如果付姓速递员辞职走人,作为受害者和消费者的我的权益如何保障?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告知付姓速递员要辞职,难道我每次都要受他这种要挟吗?
第三阶段:1月24日我再次登陆顺丰官网http://www.sf-express.com/cn/sc/进行投诉,而截止今天,没有任何答复,甚至连个电话都没有,难道顺丰承诺的24小时内答复只是句空话而已?!!
付姓速递员辞职无所谓,还有顺丰公司,除非顺丰公司也倒闭,否则,我将维权进行到底!现在是12315,再接下来是法院,我都奉陪!既然已从2013年拖到了2014年,我不在乎拖到2020年!现在是法治社会,难道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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