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月21日下午15:50分左右叫了顺丰快递,在叫电话收件的时候已咨询过到货时间,被告知24小时之内可以到达,收件员来收件的地点是深圳市大才大市场,快递单号是:118313549137(收件员电话通话记录我都有保留),因为是办户口的事情,又到了年底,本人特别着急,所以在人才市场就叫了“值得信赖的”顺丰快递,一分钟没敢耽搁,又快到年底了,怕耽误了办理时间!
结果第二天,第三天过去了,直至1月23日,本人实在太着急,打了顺风客服的电话:被告知快件正在北京集散地,准备发往沈阳的途中。。。。他们在没有告知我本人的情况下,把空运改成陆运了!收的是空运的钱!给我的解释是年底快递太多!我之后又打了无数次客服电话,恳求能否快点到达,本人实在太着急;结果每次都是让我等2小时,在无尽的等待后,一直到25日,仍旧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也没有给我解决问题!我想维权,被顺风客服告知文件类物品没有权益维护和赔偿规定。。。最后,快件终于在1月25日到达了目的地,已经错过了本人年前办理户口的时间,并且时至春节,这一耽搁,半个月以后都办不上,给本人造成了巨大精神和物质损失!
我想问:1、顺风你凭什么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改了客户的货运方式
2、你收的是空运的钱,凭什么给客户改成货运,不需要退钱或者知会我本人知道么?
3、给我本人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你们如何赔偿?
4、要求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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