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就EMS投递服务,简直极度的恶劣,2014年1月13日上午派件,派件人电话号码:18922183563。当时是我老婆的件,我老婆本人不在,我就准备代签收,要去验货在签收,无奈派件人不给予验货,非要签字在验收,东西是不贵,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5224:快件签收。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与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约定的应从约定……,如果我不验货如何知道里面物品是好是坏,当时派件人就说不签字就不给验收,转身就走,随即就出口脏话骂人,本人当即追上去理论,派件员狡辩又不是点名骂我。作为一个国企的这样的服务简直无法让人忍受,当天就打EMS邮政11183投诉,说给予处理,到今天14号我在打电话11183查询情况,对方工号2371的客服居然说是给予返货处理,随即我在等待,到现在没有任何消息,就这样的服务简直让是国企丢脸丢到老家了。这样的投递员的素质,谁会担保里面的包裹有无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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