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新疆锦龙电力公司奎屯供热分公司乱收违约金 | |
投诉目标:新疆锦龙电力公司奎屯供热分公司 | 投 诉 人:刘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1-10 | 投诉地区:新疆区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17999 |
我于2014年一月八日到奎屯市北京东路89号【新疆锦龙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热分公司】业务电话0992-3312304处交2013-2014年度暖气费,109.43平方面积收2491.72,多收84.26说是违约金,我问为什么收?热是商品,我在采暖期内交费违反那条了?一月八日到四月十五号我还没有使用到商品热,这怎么能说违约?他们说是发改委下的文件,我一时间无语,因为我没有看到过文件,也没有签约,也没有被告之过有违约一说,是政府行为!但是我想不通,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被强迫。内心哇凉哇凉。不知能否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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