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淘宝兔娘的医疗用品站出售禁售品 | |
投诉目标:淘宝 | 投 诉 人:蓝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1-09 | 投诉地区:浙江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17915 |
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有药监部门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第二,必须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取得网上药店资质的企业必须在该网站的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及号码。 此店铺经营很多种药品,大多数都是含激素的药物,会害人的,此店铺没有任何资质 而且淘宝也没有这种药准字的资质,望贵站反映下,取缔此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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