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14日下午我在重庆邮电大学快递超市天天快递站点邮寄给我自己一个包裹,是用乐扣乐扣的储物箱装好的,结果5天后才送达。并且打开后储物箱破损,里面的衣物有十多件湿了,不知道是被雨淋湿还是被别的什么液体泡过,部分发霉,串色,和恶臭。
我当即打通湖南天天快递电话投诉,结果要我找重庆,然后重庆天天快递又推辞,其中叫我拍照提供证据,我也照做了。最后以一句“客户以签收”为理由拒绝我提出的400块赔偿。
我想强调,第一,寄快递时没有快件人提醒我箱子是不能寄的物件。其二,我事先说明要快见人写明易碎二字也没有注明。其三,天天快递服务协议第八条写明“公司送达收件人,收件人或代签人签字或盖章后,视为送达” 而真实情况是快递员趁我们不在家时丢在我们家门口就走了。这就不能判定为“签收”。当然快递员态度也有问题。 其四,服务协议第五条写明“若因本公司原因造成寄物损毁,本次合同将免除运费,若寄件人为选择保价按不超过5倍邮费赔偿”
现在天天快递的态度是推脱不负责,并且不愿意给予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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