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韵达快递调换包裹内物品不赔偿 | |
投诉目标:韵达快递 | 投 诉 人:周女士 |
投诉时间:2013-12-20 | 投诉地区:贵州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14853 |
2013年11月19号在韵达快递寄出包裹【快递单号1900538762370】寄出称重扫描为3.8公斤。 收货方当着快递员当场验货,发现货物不对。收货方当时给我电话,我要求派件方快递员称重,被拒绝。 此时里面的货物被调换。收货方拒收退回。退回后,我当着快递员录像称重2.4公斤。之后拆开包裹,里面货物被调换。 当时寄出包裹时并未给快递员看里面的东西,实为二手笔记本电脑NEC型号VX-B一台。 之后被调换为 IBM笔记本X-31。前者价值1653元后者价值不到200元。 可是无论里面东西是不是笔记本。我当时寄出是3.8公斤,退回称重却减少至2.4公斤。 此包裹还在贵阳市小河区韵达公司里。我还没有签收。历经差不多一个月。韵达给我的回复是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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