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我和妻子在上海展览中心举办的上海现代婚博会现场与珍妮花签订了婚纱摄影合同,预付50%订金2000元整。
在展会众多的婚纱摄影品牌中,最终我们选定了珍妮花,是因为当时在众多的商家中给出的拍摄条件中基本上都差不多,4000元的价位都是底片全送,6套服装,内外景。。。。。。
在展会现场珍妮花的接待人员马旭艳与杨伟青热情推荐她们的摄影技术好,上海老店,绝无隐形消费等等。。。在婚纱照的几个关键因素上我们也当面和对方确认,就是拍摄160张,入册35张数,几套服装,底片全送,内外景等问题得到确定的回答,最终我们才决定在珍妮花拍摄。权当是为了留个美好的纪念吧,花几千就花几千了。
在9月份准备拍摄的前一天,我和妻子去静安区航渡路50号珍妮花影楼挑选婚纱时闲聊到送底片的事时,对方说底片是不送的,除了选取的35张入册照片,其余都不送底片,如果想要入册,每张另加100元,如果想要数码文件每张另加60元。这与展会上马旭艳与杨伟青的介绍情况严重不符,现在数码产品如此普及,谁家没有电脑存些图片呢?如果我花4000元仅仅是为了拍35张照片打印成相册,单张照片的成本就高达115元/张,如果想拿到全部底片我需要另外再付7500元,总价格将在11500元,在婚纱摄影这个行业里也是暴利了吧!在次之前我也听说过婚纱摄影行业里的陷阱消费,隐形消费,靠卖底片,化妆品,衣服升级等伎俩,我已经很小心了,却敌不过对方的出尔反尔。对这样的欺诈合约,我选择了不继续拍照。对方说你去找和你签合同的人吧,于是,我辗转从静安区到浦东新区八佰伴珍妮花分店找的当时和我签订合约的杨伟青,杨当场表示绝对没有说过底片全送的话,一且按合同上的进行。并指出合同上备注说明中第一条:选中的数码档案以专业相机所产生的JPEG文件格式刻录成光盘交付。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我也看到过这句话,我理解的意思就是数码相机拍的底片都可以刻光盘交付,也就是底片全送,并且现场杨也是说过底片全送的。我说这样我接受不了,我不拍了,退还我订金,杨说安照合同,是我违约,需赔付违约金标的20%,800元钱。(合同顾客须知第五条)遇到骗子加打劫的了,我认为珍妮花在制定这份合同时已设好了陷阱,玩文字游戏,加霸王条款。误导欺诈消费者签订合同。都没有给我提供服务,反而要我赔它钱,我预付的2000元订金没给我利息,反而说是我的不是了。对此我越想越气,坚决不与该骗子合作了,我只要在这一年的合约期里用合理的手段追回我的预付订金。请315帮我讨回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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