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9月根据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更换数字电视要求安装主副机机顶盒,当时业务人员推销高清套餐,并提出不满意可以退订并保留高清机顶盒。一年下来,发现价值244元/年的高清套餐与普通业务几乎无任何突出优点,视频无特别改善,点播功能弱小等等,决定退订。在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告知,收费与安装是不同领导分管,退订他们不能执行(无法理解),并且说高清套餐需要连续订购三年(这一点在当初业务推销的时候没有提及),需要打其它的服务监督电话。经过电话与服务监督热线沟通,有三点结论:第一,同意退订,需要另行安排安装工人上门退订;第二,回收高清机顶盒置换普通机顶盒,这一点在当初业务推销的时候说可以保留,这个存在业务推广欺骗消费者嫌疑;第三,需要收取50元的置换费用,这个也在当初业务推销的时候没有说明,现在却提出不缴纳不能退订。
基于以上事实,我投诉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1. 收费与安装不同领导分管可以,但是应该可以在同一个营业点受理业务。
2. 业务推广时候存在欺骗消费者嫌疑。
3. 退订业务困难重重,还收取额外退订服务费用50元,在业务推广时候没有任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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