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省通化市做土特产生意的一名卖家,我于2013年11月6日,通过顺丰速递寄往广东汕头一对鲜鹿茸,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700元,当时提交了10元的保价钱加快递费用共计人民币41元。(此快递号为304010142412 )于11月8日下午3点开始派件,我接到我客户的电话,说快递非常野蛮,必须要求签字,才给看货物,客户说,这么贵重的物品,必须要看到货物完整才可以签收,快递不允许看。我的的客户没签字,快递员:张俊彬便把货物拿走了,客户告诉他,这是鲜鹿茸,广州气温很高,你这样会导致鹿茸坏掉的,快递员不顾鹿茸的损坏,仍然将货物拿走。客户非常生气,给我打电话,我进行了沟通,快递员说,他已经下班了,需要明天派件,想看货让客户自己去取吧!说快递中心有监控,可以先打开包装后签字。我又跟客户沟通,客户在11月8日晚上6时左右赶往了快递中心,得到的结果是下班了。客户又给我打电话,我又进行沟通,再6:40分左右,我的客户才看到了带有外包装的货物,但得到的结果还死需要签字才给看,这回又与快递员所说的不符。客户气氛的离开了。这时鲜鹿茸已经耽误了很长时间了。11月9日下午,快递员再次上门送货,要求还是签字才可以验货,我的的客户说,鹿茸让你们来来回回折腾这么久,这次不验货,我肯定不能签,签了就说明我默认了,坏了也是我活该了,是你们耽误我的时间,再一个你不让我验货,我怎么知道这个货是不是鹿茸。(顺丰快递的单子是不贴在包裹上的)这个字肯定不能签。快递员再次将货物拿走。再一次延误了时间,客户要求退货,我在11月9日晚上将钱退给了客户,因为这个鹿茸太长时间在广州,我也无法保证客服签收以后是否正常。我便开始了我漫长的投诉之旅。打4008111111 将我的问题给了客服,得到的消息是等待,可以赔偿,说领导周一上班,需要周一给我回复,让我等待,结果11号没信,我打电话过去,让我等说已经进入了理赔的程序,12号打过去,还是继续等,说正在调查。13号打过去,还让我继续等,然后下午给我回电话了,说不可以理赔,说公司规定,必须签字后,才可以验货。好!我退一万步讲,就算客户因为此事拒签,顺丰公司起码应该主动跟我联系一下,是否退回吧?可是谁敢承认跟我提过“退回”二字?我把货物交给顺丰,顺丰就有权包装我货物的完好,再一个我也保价了2000元,根据新邮政法第33条规定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立即退回寄件人,可是没人提过?第47条规定,保价商品出现问题必须需要赔偿,因为没有及时给我退回,在9号-13号期间,货品损坏需要予以赔偿,可是顺丰不给赔偿,我要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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