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本人从 杭州滨江区彩虹城小区邮寄了大约50公斤货物至天津,共花费大约240元。
快递收件员建议我分成3张快递单寄往天津,其中一张快递单200006327536部分货物丢失,当时对于破损件拒收,此单剩余物品寄回发件站点。
发件站点给的处理建议:赔款400元。本人不接受赔偿金额,给全峰客服电话4001 000 001 至少打过10次电话,回复:建议您 考虑400元,建议您再考虑一下。发件站点会联系您。但是 2个月来一直不曾处理,2013年10月24日,第10多次联系 全峰400客服电话,说是,这个金额我不接受,先把剩余未丢失物品返还给我。杭州滨江站点挂断电话,然后拒接电话。
15397108915 为全峰快递 杭州滨江站点 电话。
此为投诉国家邮政局的内容,国家邮政局 回复为:
您好,经调解!上海全峰快递公司于2013年11月3日回复:此件客户申诉快件短少,经核实,此件于8月19号由浙江发出,因快件破损导致收件人拒收故安排退回至始发地。与申诉人协商赔付250元金额(运费:50元 无保价)表示不能接受,已解释,建议申诉人重新考虑。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申诉中心11月4日回访该申诉人,该申诉人不接受此处理结果,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问,消费者的货物收到损失,快递公司两多月不曾主动解决。在快递人员接收件时,建议分三单发送,但是并未告知如果丢失物品,分三单邮寄,索赔是按照一单的费用来处理,如果只邮寄10公斤的物品,邮费单价就不是按照5元每公斤来计算。快递行业就是强卖强买的行业么,消费者受了损失,只能接受 他们单方面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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