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我于卖方协定买他的手机一部共计1500元,他找的是旭达快递有限公司石家庄赞皇点,本人将1500元卡卡转帐至旭达快递有限公司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 6228480628304854878 彭秋生”中,http://www.xuda-kd.com/index.asp为公司网站,我的订单号为6302201726,因为是贵重物品,卖家走的是加急服务,我给他们公司转帐成功后,给他们打电话确认,得到已成功答复,但是却说我转的钱数目不对,要和我的订单号匹配,具体原则是1500加上我定单号的最后一个数字6即1506元,我说我在给你补上6元不就的了,对方拒绝,要求再汇1506元(而且必须是同一个银行,同一个网点,同一个柜员机)成功后才能发货,然后成功后才能把我之前打过的1500元给我打回来,这时我感觉到了担忧,就没打,给卖家联系,卖家的电话关机,后来通过QQ联系说是在补卡,到下午18:00的时候,卖家说去把定单取消不卖了,这时我给快递打电话要求退钱,而对方却说“要到他们公司总部需要本人拿身份证,转帐票据才可以”,我人在石家庄,快递就是为消费者服务的,而且收入也不多,感觉到了快递公司的不合理,为什么他们不能给我转回来呢?难道真象是另一种情况,两人合伙搞的欺诈?如果真是这样,真难以想象在现在这种环境下居然还有这样的欺诈?在此我真诚的希望“万里行”能够体会我的心情,能够为消费者做主,查清原因,感谢。祝愿万里行越办越好,成为咱老百姓的保护神!(备注:卖家说他是石家庄赞皇的,告诉我可以叫他小浩,电话是1502815****,他的QQ号为398755625)
【中国质量万里行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