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315消费者协会:你好!本人9月26号下午,在海口市南宝路邮政营业厅寄一部手机(iPhone4S8GB版白色全新机和优质保护膜一张,总售价3486元)普通包裹单号(KA01664508846)到往长沙市浏阳地区普迹镇书院村罗家组张新先生收)9月28号到达长沙地区时在途中,包裹不幸丢失,经当时包裹包装严谨防摔防震基本到位,附带电池不能走航空,未保价,本人当时对邮政快递表示强烈的信任采取未保价的举措,同时收件人的地址在包裹进入邮政系统收件人输入错误,服务员也并没有说贵重物品未及时提醒和包裹丢失的赔偿责任,里面包含所有手机原价购买票据,经过邮政客服11185查处后,只是说到当地邮政营业厅办理索赔,而蓝天路工作人员一直怠慢至今一个月,长时间耽误收件人的时间和精神损失,并没有给我和收件人合理的解释,包裹因为什么原因而丢失?在什么地方丢失?!邮政快递类似情况平凡出现给广大人民群众担忧,同事拒绝售后按原价赔偿包裹损失,让百姓不得不质疑邮政产部内部盗窃,由此而不承认错误,特此,致信315协助!按收件人要求办理全额索赔,至今海口区域邮政厅相关工作人员未给予合理的回复和解释,公民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希望315消费者协会给予我本人和收件人讨回个公道!在此言谢!消费者受:熊浩,1303499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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