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号从河南罗山寄一部小米2A手机(1499元)到北京,半个月未到,电话催促询问,罗山韵达说快件有问题返回罗山让去领回,到柜面当工作人员的面打开,发现手机没有,只剩下了一张发票,查看包裹有明显被重新黏贴的痕迹,询问罗山韵达原因,被告知可能是被偷盗了!!!我要求赔偿,罗山韵达向上海韵达总部仲裁,2周后(10月15号)给我答复是只赔200块钱,我不能接受,我手机完好无损寄送的,为什么被内部人员盗了只赔付我200元,总部理由是我没有保价!!!我认真查阅了国家邮政的相关法律和韵达的规定,上面明确写明,不报价的如果是由于韵达自己的问题导致物件丢失的,可以协商赔偿!!如果是200元的赔付金额我肯定是不接受的。
第一,快递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安全可靠的送货,不管是否保价,都有义务去认真对待每件包裹!如果按未报价的物品只赔付200元的规定的话,这个公司就没有诚信可言,但凡未保价的物品,韵达公司都有可能偷盗,反正是赔付200元,怎么着都是赚的!!这样的公司我觉得完全没有品牌意识和责任心!!
第二,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40天了!!!不仅没有给予正常答复,而且从未主动联系过我给予说明,是受害者一直与他们联系,但是韵达总部的人员素质特别差,互相踢皮球,推诿责任,说难听话(5次电话均已录音)。
第三,我的包裹被偷,韵达总部即使不予赔偿,也应该在这40天充分的时间里找到内部小偷或者责任人,并给予正价赔偿或者原样手机!!
这三点韵达公司都没有做到,至今没有给我答复,一拖再拖!!!作为消费者我可以理解企业的繁杂程序,但不能一直忍受他们的服务态度及赔偿金额!!!作为企业应该有颗良心!!!这件事我必须要一个公平答复,望消协给予监督,并公平执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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