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0月4日签收我再淘宝网东鑫数码通讯城买的索尼LT30P手机一部,回到家拆开后发现里面缺少手机,耳机,直充和充电宝。于是我匆匆返回申通向业务员说明,并让我留下快件。过了几天,申通打来电话说我签收了,不给我受理。但经过我多方了解查证到快件还没到南宁的时候重量只有0.2千克,而不是发货方寄出的0.73千克,也就是说快件还未到南宁的时候手机及其配件就已经丢失了,所以这是申通出的问题。我就向申通的南宁,深圳两方反应,但他们就是不给我受理,还互相推诿,南宁方面说这是深圳的问题,叫我找深圳那边,深圳那边说是南宁那边,叫我找南宁方面。
经过我个人检验快件,确实有被动过的痕迹,透明胶有些不属于申通,申通给我回复时也不给我鉴别的结果,也不给我重量缺少的解释,只是敷衍说快件签收了不是他们的责任。难道申通出了问题要我负责吗?我一个学生手机的价钱对我来说是很大的数目了,所以请有关部门给我查清楚,给我个说法和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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