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之前在ebay美国购买一件价值289美金的明星球衣,但就产品与卖家发生争议,协商结果本人用顺丰快递将物品寄回,邮费230元,ebay监督。本人所写收件地址为4521 hillside dr copley oh 44321-3075,收件人 bill sharp。但货物经顺丰快递投递后的签收方却是REAR PORCH ,签收地点为芝加哥,收货方bill sharp以此为依据向ebay申诉货物未收到,ebay判定邮寄地址错误,判决我败诉。
而后,本人积极向顺丰快递沟通寻求书面证据,但是顺丰快递方面坚持称芝加哥只是一个中转站,快件已由bill sharp签收。但是快件追踪并未显示,而且顺丰快递以公司内部资料为理由拒绝提供任何有力的能证明bill sharp 已签收的书面证据,导致本人无法向ebay申诉,一位电话为055165294002的客服代表,态度极为蛮横。多次沟通无果后判决时限已到,本人败诉。
现在,我要求顺丰快递赔偿我的物品损失费1770元、快递费230元与精神损失费5000元共计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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