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购买车辆保险时保险公司赠送中石化加油卡一张,今年8月份在中石化云南临沧石油分公司临翔区扎路营加油站进行了500元充值和更改密码服务,于2013.09.13在中石化公司云南临沧石油分公司诚信A加油站进行金额为322.94元加油一次(留有小票),之后因本人疏忽,2013.09.25上午在银行取钱外出时钱夹丢失,里面包含加油卡,随即报案,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国庆收假后持之前加油小票和密码到中石化公司云南临沧石油分公司办理挂失手续,工作人员录入卡号后说不能办理挂失手续,原因是本卡没有进行过实名登记,后来我说我持有小票、卡号和密码还不足以办理手续,那我的损失谁来买单,工作人员回答说不能,而且在没有提供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密码设置的,接着说我的情况系统办不了,而且不止我一个,某局的一个客户余额4000多也照样办不了,只能认了。愤怒之下我走出了营业厅向本地的315进行了投诉,很快工作人员进行了电话回复,说我的情况他们目前处理不了,建议我继续找赠卡的保险公司出面解决。最后拨通了中石化云南公司的加油卡咨询电话95105888,得到的回复是:没有提供身份信息是不可能更改加油卡密码的,如果我的卡更改了密码,属于加油站违规操作,他们会进行处理,对我的损失只字不提。
转了这么一圈,球又踢回到我这里,问题是类似我这样众多的消费者损失该谁来买单?中石化公司云南临沧石油分公司为了某些业务的需求发行的不记名加油卡(有些红包卡金额甚至几万元)为自己谋取了利益,同时也产生管理的漏洞,对于预知的风险未告知消费者,消费者由此造成的损失却成了中石化公司云南临沧石油分公司倒赚一笔。实在投诉无门,望“中国质量万里行 ”帮忙解决,促使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弥补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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