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快递丢失物品,经多次协商后,价值700元的东西只给赔付200元,接受的话就联系韵达退款,不接受就算了。请问这合理吗?如此结果是否和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合同法》背道而驰?韵达公司可肆意违背国家法律?快件为何会被丢失损毁?新《办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毁损快件,否则将被邮政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罚款。邮寄物品时快递公司并未提示保价,也并未说明丢失后只能赔付运费的五倍,更没有和用户签订什么协议,客户也不知道存在什么快递服务协议,多次咨询,律师已表明此协议为韵达快递公司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而且快递公司未和用户说明有此协议存在,如果客户知道有此霸王条款,自然不会发韵达快递。我认为这是韵达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用户损失严重。韵达公司这种不正规的服务流程和不负责任的揽件行为,严重损害了用户的利益。希望相关部门和各大媒体能督促韵达快递敢于承担责任并和用户道歉赔偿,也希望国家邮政局能加强监管规范快递行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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