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5日,我于申通快递漳河店营业点往北京发了台笔记本电脑,但到9月20日快件仍未到达,我就去申通问,他们说给查查,后来一直没到,我找了他们好几次,他们说物件丢了。我的笔记本是刚买的,发票还在呢,华硕牌的,3800买的,经过持续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昨天告诉我赔偿1000元。天呢,这不是欺负人吗。我的快件是保价4000元的,按理应该赔偿我全额吧。他们却想推卸责任说我这件没有保价。我有底票是保价的,他们却说他们那张上面没有保价,说两张不符想推卸责任。我想你们也也该知道,申通票据是五联在一起的,在第一张上填写,下面的都是印出来的。我手里的是第二张,他们手里的是第三联,印不清是很正常的。我签收过很多,第四联上面根本什么都没有,更别提第五联了。他们申通就想用第三联(他们手里的票)看不到保价那有标记来推卸他们的责任。他们说不管怎样就赔偿我1000元,我咽不下这口气,听朋友说你们可以帮忙解决,希望你们可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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