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在云南省丽江市大研古镇内购买三件陶瓷品。由于物品较重不便携带,故由选择天天快递发货。运费90元。运单号530002319465.由于物品易碎。当场包装,并用多重保护。在运单上还注明当场验货,损坏赔偿。发往四川德阳市。收到货时当场开箱验货。发现其中一件已破碎,送货员13698197816当场打碎另一件。当场拒签收。三件货品拍照后,由于送货员声称他只是义务帮忙带回公司,故当场向当地110报案。110到场后说只有让送货员带回,由送货员带回并理赔。送货员当场给发货方打过电话,声称发货方答应重新发货。时至9月17日,未收到任何快递。故与送货员联系,送货员说查询后再回复,但一直没有回复。9月17日下午四点半投诉到天天快递400电话,并告知当时送货员的联系电话,客服答应在9月18日给出回复。但18日未接到任何回复。快递公司损坏物品,理应由快递公司进行赔偿。要求快递公司购买同样的三件陶瓷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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