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韵达快递转发实际是将物品占为己有 | |
投诉目标:韵达快递 | 投 诉 人:刘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9-07 | 投诉地区:天津市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97310 |
韵达快递在没有争得发件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发发货方来自德邦物流的快件,并且加盖韵达代理公章证明转发事实成立(经发货方德邦物流确认,韵达快递是以陈锡XX个人名义在 德邦签收物品)。收货方在没有收到物品的情况下,发货方询问所谓转发韵达快递得知,转发的快件发货方不是原德邦发货人,与之前出具的韵达证明(加盖公章)存在严重违背,同 时违反《新国标》快递服务行业标准有关规定。导致发货方的物品被韵达快递人员占位己有。物品总价2500元! 所谓转发发货单号韵达:1900332093414
【中国质量万里行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