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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头支局在邮件未投递的情况下录入妥递成功并签收信息

投诉主题:莆头支局在邮件未投递的情况下录入妥递成功并签收信息
投诉目标:福建省莆田市莆头邮政支局 投 诉 人:韩女士
投诉时间:2013-08-16 投诉地区:辽宁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93167

我们的供货商在2013年5月20日在EMS沈阳国贸揽投站寄出了快递单号为:1009921964702的快件,收件人是鞍钢莆田冷轧厂,邮寄的是工业交换机等。我公司与供货商约定以EMS网上公布的投递信息作这支付货款的依据。他们在货物没有投递的情况下录入投递并签收的信息,又在邮件丢失的情况下,不是第一时间通知寄件人,而是先通过收件人向我们确认所寄货物的清单,在得知货物价值较高时,才在录入信息的第二天晚上通知我们货物丢失,此时我公司已经支付货款,给我们造成了损失。 对于邮件错误信息录入的原因,投递局解释为录入失误,但我们从收件人处了解的情况是,他们同时递送了一批邮件给客户,但清点货物时末发现我们丢失的货物,他们向客户承诺会立即送过来,并让用户在他们打印的清单上签字,但收件人并未在货物的底单上签字。他们仅以自已打印的清单为依据,就录入妥投信息,明显违反操作流程。 我们对莆头邮局的这种混乱管理非常气愤,坚决要求他们赔偿我们的损失,并改变工作流程,以保证我们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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