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我这边通过邮政快递EMS寄物品到湖北省天门市小板镇小班小学,打电话给11183,他们业务员上门取件,交给他们业务员的时候,我这边已经包装完好的一个袋子,里面有一套电子血压计和一部手机,包括充电器和电池。当时他们业务员收取费用为47元的邮费。
2013年7月30日,到达目的地后,收件人给我电话,里面只有充电器和电子血压计的主体,手机和电子血压计中的血压带丢失。
2013年7月31日,我电话11183投诉该邮件的问题,后来天门市和武汉市都有给我这边电话,说他们在投递过程中外包装都是完好的,让我再打电话给广州邮政这边让他们查查有没有问题。后来我这边打了好多电话到11183反映情况,每次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对方总是非常敷衍。
为什么整个邮递过程中,既然邮政的外包装是好的,而里面的贵重物品会丢失,而不是整个邮件的丢失,是不是只要有一点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当场投保,东西经过邮政快递的时候丢失的几率会高很多?投保应该是保证物品投递过程中损坏的赔偿,而不能与丢失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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