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天津航空取消航班未赔偿 | |
投诉目标:天津航空 | 投 诉 人:刘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6-25 | 投诉地区:天津市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82791 |
本人与另一位同志两人乘坐天津航空GS6692次航班于2013年5月29日由武汉飞往天津,计划起飞时间为晚上10:05,该航班于当天晚上8:45告知我该航班取消,转乘第二天上午11:00由武汉飞往天津的GS669X航班。本人遂由朋友接回武汉市区,并且自己寻找旅店入住,费用自己承担。第二天该航班继续晚点至中午12:30左右才起飞。本人在抵达天津之后,曾致电天津航空客户理赔电话950710询问相关赔偿问题,客服接待人员也做了记录,并且答复三日之内会有专人与我联系索赔事宜。截止目前为止距离打客服电话已超过7天以上,还未有天津航空任何人员与我取得联系,故此投诉。 投诉目的: 一、由天津航空客服专员对于该问题处理不当道歉,对于已经取消的航班应该及时通知乘客,本人为天津航空的会员; 二、根据相关规定延误时间远远超出8小时,航空公司应赔偿本人及朋友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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