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哈尔滨盛时钟表有限公司”卖假瑞士表
被投诉人:哈尔滨盛时钟表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51号(东大直街大世界对面)电话:0451-53656199
投诉请求:1、请求对“哈尔滨盛时钟表有限公司”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立案监督,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2、请求在贵网站的监督下“哈尔滨盛时钟表有限公司”退还我购表款16,014.00元,并赔偿我其他损失2,000.00元。
事 实 与 理 由
2013年4月29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3号(店面位于中央大街),哈尔滨盛时钟表有限公司(门面标有:新宇三宝名表,亨得利控股)购买了一只瑞士产“康斯登”牌手表一块,规格为型号FC—710MC4H6,支付人民币16,014.00元,表行开据了发票和表卡,表的包装很精制,心情也很好。
2013年5月2日放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佩戴的这块表,没戴几天,我就发现表走的特别快,三天就快了三分钟,又关注了几天依然是这样,心理真是不理解,瑞士产的表会是这样吗,因工作和时间的问题,也为了不讨麻烦,就没有到表行交涉,对付着戴吧,坚持每天对表,但心情很不好,到2013年6月3日我突然发现这只表不走了,走动的声音都没有,我以为表没上劲,那表后盖是透明的,翻过来一看,里面居然有一个小零件掉了下来,卡在那里,我的眼睛睁的很大,不敢相信这表怎么会这样。2013年6月5日我来到了卖表的地方,道里区中央大街盛时表行,可是表行搬家了,搬到南岗区东大直街大世界商城对面,6月6日上午十点我来到了这家表行哈尔滨盛时钟表有限公司(楼外标有“新宇三宝名表”),一个女经理接待了我,因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生了这么严重的机械故障,我要求退表,表行女经理表示不能退表,只能维修,理由:表行有售后的规定,商品售出后七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给退货,十五日内出现性能故障给换货,十五日以上只能是维修,说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
我要求退货,维修我不能接受的,理由如下:
一、表行的售后的规定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是无效的。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商品售出后只有七天内出现性能故障才能给退货。
消费者把表买回来就得马上戴上,否则七天很快就会过去,一万六千元的瑞士表七天内就出现性能故障,概率有多少呢,这是什么标准,这是对玩具表的标准吧,十六元钱的玩具表也不至于七天内就不走了吧。这种严苛的规定等于告诉消费者,表卖出后就不能退。
表行的这种售后行为免除了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反了《消法》的公平交易原则和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是无效的。
2、2013年4月29日买了这块表,到2013年6月3日出现故障,我实际佩带的时间只有23天(中间的十个休息我是不带表的),一块一万六千元的瑞士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零件掉落的现象,已不具备了其使用性能,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二、我不相信这是一块原产于瑞士“康斯登”牌手表,表行的发票上没有标明产地,表行没有出示进口报关单和原产地证明,没有出示完税证明和质检单等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三、哈尔滨盛时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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