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是西安朝阳小区的一名业主,我这次反应的主要是小区物业公司服务差,乱收费的问题:
1、朝阳小区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问题很多,合同规定2010年交房,合同要求交房时间过了半年,才通知收房,但小区水、电、气、暖气都有问题,包括土地性质的问题,物业公司的问题,业主们开始多次上访,在政府的协调下,水、电、气、暖气的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其他问题没有解决。
2、现在的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控制的一家物业公司,虽然开始政府要求重新选用物业公司,但实际上只改了个名字,人员没有变化。物业公司服务态度极差,小区环境脏乱差,晚上几乎没有灯,三级资质,却按二级收费,业主们沟通时,说三级资质提供了二级资质的服务,电梯费也高出其他小区,现在更可气的是,要求业主们缴纳收房前或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前的物业费,开发商刚建的房子,无水、电、气、暖气,当时政府要求解决完问题后再交房,业主们普遍延迟了1-2年才收到房子,没有得到一份钱的延迟补偿金,物业公司却强行要求业主们缴纳很多不合理的费用,否则就不给卖水电,现在都1个多月了,物业公司拒绝卖水电、也拒绝沟通,必须按他们的要求缴纳他们要求的任何不合理费用
因此,希望各位领导能出面协调解决,物业公司拒绝沟通,不是业主们不缴纳费用,是他们要求缴纳太多不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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