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号(单号:1200737799121)发韵达快递从晋江到福州,4月10号就已经到福州了,我打电话去咨询什么时候会发给我时, 当我说是手机iphone4s时,他们说那丢了,找到也不会给我发了,这什么态度啊,跟强盗有什么两样啊,4月15号被告知丢了,会给予赔偿,但16号网上的物流还有消息,最后还有人签收了,这怎么丢了,到目的地了,还是不想发出来直接拿去当自己的了, 而总部打算只赔500元就了事,还说因为我向邮政部投诉他们,所以只赔我500,如果我没向邮政局投诉他们,他们会考虑多赔我一点,我向他们公司投诉过,他们用各种借口搪塞我,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求助这有错吗?这也能成为他们不想赔偿我的借口吗,还说如果考虑好了就告诉他们,这是你们的服务态度吗?请问这差价的钱谁赚了!! 照此赔偿,我们都可以去韵达应聘派件员,见值钱的货都说丢了。反正只赔一点嘛,我还可以赚大钱又有工资领!!难道韵达就是靠这种行为赚钱的吗。 就这样让他们为所欲为吗?我们的财产得不到保障,连快件丢了都只能怪自己倒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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