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4月21日晚7点多下班乘坐出租车回家,因为单位地处偏僻长时间都没有出租车经过,20多分钟后有一辆出租车经过,但车上已有乘客,司机说顺路说一起走,因天黑路远无奈只好选择拼车一起走,司机在把第一位乘客送到地方后送我,到地方后收费25元,而我平时上班打车都是在17元左右,堵车时也只有20元,且一路上并未堵车。我向司机说明情况后问他20元可以吗,司机拒绝并态度恶劣。随即我让司机打计价器原路送我返回上车地方,我已向司机表明,如原路返回后计价器显示金额在25元左右,俩次费用我都出,如果与25元相差太远,我拒绝支付费用,司机拒不打计价器返回。随后,我向司机索要发票,司机先是拒绝提供,后给提供了发票,可是我眼睁睁的看着打出来的发票却发现出了问题,明明是21日,发票却打出了20日的,我要求司机解释,司机回答机器坏了,我仔细看了发票的上下车时间确实和我上下车时间相同,且司机态度强硬,就说是机器坏了,我只得看了他悬挂的上岗证付款下车,下车后我又看了司机的车牌,却惊奇的发现发票上的车牌号码与计价器显示的车牌号码不一样,发票显示蒙A.P3782,但是车身车牌居然挂的是蒙A.T3782。越想越后怕,回到家就拨打了发票写的监督电话96155,工作人员154号一位女士接电。我投诉的第一点:拼车!接电员不受理,原因是我自己在有乘客的情况下选择了拼车,他们不受理。第二点:多收比平时8块的费用。接电员不受理,原因是拼车导致的多余费用不受理。我提出疑问,既然拼车违规,那么90%的举报人都是因为自己拼了车后利益受损才去投诉吧,可是监管部门不受理,理由:你参与了拼车所以我们不受理。那么请问,有几个人是站在大马路上看见有人在拼车去举报的?是不是这样的情况举报你们还和人家要证据的?这样的情况举报人倒是没有参与拼车,但是监管部门受理吗?接电员解释不清,态度不好,还死咬着反正你选择拼车了,我们不受理。我实在和接电员沟通不清,所以告诉她,这俩点我自认倒霉,那么投诉第三点:计价器出发票与实际日期不相符。接电员多次强调我是否亲眼看见发票是从计价器打出来的,我说是,而且乘坐时间确实是对的,她这一个问题问了我6遍,然后问我那怎么可能21日打出的票是20日的呢?我说这就是我要投诉的问题,这个是你们监管部门需要查明的,也是我想要问你们的,我如果知道还用投诉吗?不管是司机说的计价器的问题或者是司机的问题,都是你们监管的范围吧?接电员终于不再说不受理,问我车牌号多少,我说这就是我要投诉的第四点:车身和发票所出的车牌号居然不相同。然后说明了车牌号的情况,接电员话锋一转,说你坐的这是旗县的车吧。我问她旗县的车是不是不归你们管,她回答:归啊,但是你得告诉我这是哪里的车啊!我非常不解,既然你们受理范围是呼和浩特市区包括呼和浩特市下属的旗县,那么你们没有查询系统查到这是哪个下属旗县的车吗?她回答查不到,她只知道市区的出租车全部是蒙A.Y开头的。我问她那如果知道不是市区的车怎么处理,她回答,按异地运营处理。我说那你既然说呼市全部是蒙A.Y开头的,那么这辆车肯定是下属旗县的了,这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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