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时候在晋江SM广场万达影院一次性充值500元,办理了会员尊享卡,当时仅告知500元均是可消费的,卡片永久有效的。后来因工作调动,离该影院较远,就没有再去消费,当时卡内还有360元余额,在今年2013年4月份前往使用的时候,被告知这种类会员卡和他们后来办理的什么imax金卡归为同一类,须每年交200元年费,而我的卡从2011至13年,还有两年年费未交,扣掉我卡里面的余额360元,还得再交40元才能激活该卡。 首先最重要的是,万达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该卡的时候,并没有告知需每年交年费200元!万达是否尽到了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关于该会员卡,办卡时店员没说明、店内无条款、未给纸质说明,连其官方网站没有条款,没有说明。 还有2011年至2013年,我没有享受到该卡的权利,特别是2012年后,万达就单方面把我的卡冻结了,那12年到13年这段时间内,这张卡都不能正常使用,还应该正常收取年费吗? 如果我这张卡就这样没用,那不是10年后,万达还保留追责我欠他们2000元年费的权利? 万达影院不允许顾客自带饮料进去,理由是影响他人及环境,但是他们却自己卖饮料及零食。因为影院消费的主要产品是电影而不是饮料和零食,这样是不是涉嫌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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