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本人委托台州慧佳物流有限公司前往路桥另外一家A货运托运部提货(500多箱货物)并在当天托运到临海白水洋镇,运费合计金额800元,预付订金200到曾海文的私人农行账户。但是,台州慧佳物流有限公司当天并未履行自己的运输职责,并未把我的货物从台州路桥运输到临海市白水洋镇,并且没有通知本人他们无法完成运输职责,直至今日4月12日A货运托运部前来本公司结算,才得知台州慧佳物流有限公司未运输本人货物,而是依然是A货运托运部运输。当本人于今日4月12日致电台州慧佳物流有限公司曾某时,对方还反问我“货物是否送到,货物收到不就好了。”想蒙混过关,直至本人质问是A货运托运部还是他们运输该批货物时,才承认自己未运输该货物,且借口说是A货运托运部不给与对方提货,在此情况下,台州慧佳物流有限公司也并未与我联系说明情况,直接放弃运输,且私吞200订金,宣称前去提货搬运也需要费用,不予以退还!后发生口角,挂断电话。200元钱不多,但是这样的情况,实在是让本人愤怒,要求台州慧佳物流有限公司退款并公开解释道歉。给予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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