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一卡通消磁即作废
投诉日期:2013-03-14 投诉地区:重庆市 投诉人:景先生
我在重庆市长寿区某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长寿公交一卡通,因为当时只有不记名卡,所以就交了20元工本费办理了一张不记名卡,并在卡内充值若干元。后来卡内金额快用完时又在川维电信营业厅充值,办事员表示必须至少充30元,我就充了30。但最近该卡突然刷不起了,到川维电信营业厅询问,答复说可能是消磁了,叫我到长寿凤城车站的长寿区公交IC卡管理中心去询问。于是我于3月13日到该中心询问,该中心确认为卡被消磁后,竟答复说我这种不是身份证办理的一律不管,也不更换卡或退还我交的工本费和卡里充值的金额。现在我办卡和充值的票据均已扔掉,但原卡仍在我手中。我认为这属于单方面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极不合理。我希望能更换一张不记名或记名的公交卡并将原卡充值金额转入新卡,或将原可恢复原状,请尽快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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