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货损后不按保价金额赔偿
投诉日期:2013-03-15 投诉地区:山东省 投诉人:韩女士
尊敬的相关领导你好:
我们2012年11月,发往福建连城的货物总共16支鱼竿,每种价格不一,总值13800左右,保价14000元,收件人收货时验货,发现缺少4支鱼竿(只有空盒,没有鱼竿),拒收,并给我公司发回证明说外包装有其他胶带缠过的痕迹。每个鱼竿都由独立的盒子包装,并用大箱装起来。丢失的4支杆子合计金额3293元,但是申通公司以总公司下命令赔偿700元为理由,拒绝按原价赔偿,只给我们提供700元的赔偿(运费115元,保价140元,我司共付款255元)。丢失的4支鱼竿是杆子被抽走,只有空盒子,其他12支是杆子盒子都在。而申通总公司则回复说,从来没下文件说赔付金额为700元,赔偿金额是我们跟城阳分公司沟通,这样双方都推卸责任,已经拖了4个多月迟迟不肯赔偿。
望相关部门严惩奸商,为我们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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