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顺丰快递赔偿问题
投诉日期:2013-03-27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刘女士
本人于2013年2月26日网上购买一件价值4200元的“FOSTEX D30顶级母带录音机”,买家选择顺丰快递作为运送方式(快递号:770063818451),保价4000元。3月1日收件,在未让我签收签字的情况下,我拆箱发现包装内部的机器有破损,机器右上角发现3cm至4cm大小的裂痕,我当场让快递员一起看,他说您先签字,然后才能申请索赔,否则,无法进行索赔程序。因此,我不得不签字。在我签字后一小时内,快递员将机器破损的裂痕照照片,然后进行了赔偿程序。
在3月6日,顺丰分部给我打电话说不索赔。我立即又打电话给顺丰客服,顺丰客服告诉我,该件是顺丰的责任,他们肯定会赔偿,让我放心。在3月15日,顺丰告知我,由于未收到寄件方的授权书,所以不能赔偿。通过与寄件方的沟通,顺丰明知自己的传真有问题,让寄件方一遍一遍发传真。最后的解决办法是顺丰快递员上门取授权书。在我一天5次电话的催促下,顺丰总部收到授权书是快递员上门去授权书后的7天后。
直到现在,顺丰也没有给我赔偿。每次我打电话给客服,客服只说帮忙问一下,然后就没有消息了。我都忍无可忍了,所以只能来这投诉了。
赞助商链接
消费者评论
已有10消费者评论,点击查看
315新闻
推荐排行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