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宜家家居 拉姆本台灯和斯巴桑灯泡
投诉日期:2013-03-15 投诉地区:广东省 投诉人:李先生
我于2008年3月2日在宜家买了拉姆本台灯和斯巴桑灯泡,回家后安装好灯泡,结果点亮后台灯爆开着火,烧坏了被子和被套(雅芳婷品牌,价值约1400元),幸好当时家里有人在,不然将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宜家3月4日也上门做了鉴定(鉴定单编号:0000589),我多次与宜家电话联系,要求赔偿,但双方就赔偿有异议(当时我要求赔500元),而宜家的工作人员说:就赔200元,要就来拿,要告就可以到315去告,赔偿额到此为止,也不会追加了。4月30日晚我要求宜家家居的工作人员将他们的处理意见写成文字发给我,但他们的工作人员说只是电话通知就行了,没有必要发文字的通知,也没有其它的处理意见。但宜家的这种灯具和灯泡好像还在卖,这有非常大的火灾隐患!
已经在12315投诉几年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
现在借315日再次进行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关注。
要求赔偿金额:人民币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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