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买到有严重质量问题手表,商家拒不退货
投诉日期:2013-03-15 投诉地区:吉林省 投诉人:王女士
我叫刘重,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工作,联系电话是1360440****。我爱人王雷,在吉林警察学院工作,电话是1394304****。
我于2010年4月到长春市国商百货(站前店)一楼钟表柜台购买一款玫瑰金色英纳格女款手表,作为结婚礼物送给老婆。购买时商家承诺这款手表是自动上劲儿的,只需要正常佩戴,就能够保证手表正常工作。但此款手表到我们手里之后的最初几个月,在正常使用、运动量够的情况下,就出现较严重走时不准,间歇停顿的情况,起初的几次我们找到专柜商场交涉,反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卖方经理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拒不承认产品有质量问题。详细经过是这样的:前几次送回商场是在2010年6月左右,当时我去反映走时慢、经常停停走走的情况,他们说是我们不会佩戴,运动时间不够。后来我们天天甩臂,一天上一个劲,加大运动量,晚上睡觉也不摘下来,走时依然不准,甚至刚上过劲儿,戴在手上,没有五分钟就停了。
既然不给退,我们只有要求返厂,她们答应了。一周左右柜台通知我们去取货,经过商场维修中心检测和他们的员工佩戴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也不为我们提供任何维修证明。毫无经验的我们就听信了她们的说法。
手表拿回后,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即使按照他们的要求,反复晃动,每天上劲儿,还是经常变慢经常停。我们又再次找到商场,强烈要求返厂修理。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当我去取手表时,告知我已经返厂了,而他们却拒不提供返厂单据,理由是厂家不给开返厂证明,就这样打发了我们。我们当时没有进一步追究的原因是对于国商大商家的信任和对英纳格手表品牌售后服务以及信誉还存在一点信任。这次所谓的返场维修根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维修单也不提供,我们坚信,这次所谓返场维修的一个多月,根本就没给我们返厂维修,只是专柜对我们的托辞,收到的手表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旧了一些,不知是否是被人佩戴所致。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在忙碌的准备婚礼,而且我们俩都是老师,工作非常忙。婚礼过后,我们终于得空继续解决手表的问题,忍无可忍之下,我们再次找到商场,要求必须返厂修理,这几千元根本就等于买了块废铁,手表不走字,那还能做什么呢?!商家自认理亏,立即给返厂修理了。可当2个多月后我们再次去取手表时,她们承认返厂维修了,但依然不给提供单据,我们只有向国商售后投诉。后来在商场售后的协调下,专柜才联系返厂售后服务部门传真过来一个维修证明,只给我传真件,上面承认了手表走时不准的事实。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规定退货。可是英纳格专柜拒不承认前面几次投诉和维修的事实,不过这次多了一种说法,说是“维修两次,就给我们退货”。可是一直不给我们返厂维修的是他们,第一次返厂修理坚持不给开返厂证明的也是他们,这是我们才明白,不给返厂单据根本不是无意为之,是故意推卸责任、不给我们提供退换货证明的做法。他们不顾事实,在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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