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电信业务强制使用
投诉日期:2013-03-19 投诉地区:安徽省 投诉人:牛先生
安徽马鞍山电信营业厅给在马鞍山的学生提供了2M校园宽带业务,我是2011年9月办理的。当时只给我们办理时只给我介绍了业务的使用情况和资费。之后的几个月里,我常常发现自己的话费不够了。于是我就去查话费,他们说我的宽带用费超出了。
当时我办的宽带,每月收费是49,加上每月的返还,应该在35左右,包括每月300小时的上网。直到有一次我去营业总厅,他们告诉我说,我没有必须在手机上使用30M 的流量或者发送100条的短信,我的优惠业务才能实时生效,否则就要等到下个月计算。我问我自己办的业务,为什么我自己非要用呢,他们说是规定。也就是说,我在使用手机流量和短信之前,我的宽带计费都是按小时算的,不包括在300小时之内。按每小时大概0.6元算,我用100小时,就是60多了,再用就要继续充钱,直到下个月重新计费为止。
因为我自己有别的手机在使用,所以电信配的手机,我都是搁置的,于是就造成了我每月的宽带收费奇高,必须一次次的交钱才能继续使用。但是到下个月这些费用又会结算没有。导致我的手机里每个月都有多余的存款。
我觉得这个必须使用手机流量才能启动优惠的政策,是强制的,不合理的,没有道理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和电信协商,取消这个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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