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快递运输途中货物丢失短少,快递公司推卸责任,不赔偿
投诉日期:2013-02-19 投诉地区:河南省 投诉人:廖女士
我于2013年1月在郑州食品城华中销售部购买了腾达食品厂生产的月平牌松子130斤,松子是10斤一箱的,由郑州韵达快递中陆广场分部揽收,分二个快递单号发出,其中快递单号为1500052499418的货发的时候显示有30公斤,但我收到的实际上仅为5公斤,由于当时快递单上未注明重量我就签收了, 在发现货物丢失短少后多次投诉韵达快递,均未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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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丢失短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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