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丢货,违规修改托运单件数
投诉日期:2013-02-26 投诉地区:新疆区 投诉人:尤先生
2013年1月29日在该托运部托运7件商品,到底目的地收货人发现件数与货物清单不符,收货人随即传真来托运单,发现托运单出现修改,单号,票号,件数都与原单不符。物流单上清楚的写着托运单为运输合同,他们这样轻易修改托运单,将货物随意丢失应该付全部责任,托运部应该停业整改。现托运部提出300元了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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