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物流快递丢失
投诉日期:2013-02-28 投诉地区:湖北省 投诉人:周先生
1).2013年1月6号由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城区518号咸宁电信 发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8号武汉天地企业中心5号26楼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所寄物品为3143.5的发票和1600的出差补助报销凭据,总共金额4743.5元.
3)在发往武汉的途中快递丢失.快递单号:1200687153500和韵达快递联系,只赔偿300元,可接收范围为600元,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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