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合同欺诈
投诉日期:2013-02-19 投诉地区:辽宁省 投诉人:王先生
中国质量万里行负责先生/女士:
您好!
我们是大连交通大学土木与安全工程学院,于2012年11月5日同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秦韵工艺品厂签订供货合同,订做130个琉璃玉笔筒,共计18850元,定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工。根据合同我们2012年11月6日支付对方预付款7850元整。但出现了以下纠纷,并发现者很可能是一个欺诈行为:
(1)因笔筒在制作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并进行了修补,所以对方拒绝提供全部货品的照片接受验收,而最多只提供2只笔筒样品,并要求付清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才能付货;
(2)对方声称如果2012年底钱不付款,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合同,同时拒绝返还预付款。
(3)很可能是欺诈行为的依据:对方在全部货品制作完成、成本尚未收回的情况下竟然主动提出终止合同。这显然说明货品原本就没有制作完成,但又同时强烈要求先付全部货款、声称到款后马上发货。
为此,我们的一个纪念活动没能举行,而且现在预订的货品已经失去意义。因此,我们诉求归还与之货款。
在1个多月前起,我们就多次给温州市消费者协会电话联系投诉,但至今未能接到真是的接洽。理由是我们始终不接听温州消费者协会的联系电话,所以无法和我们联系。
因此,深知投诉事件数量庞大,你们的工作十分幸苦,但无奈只好在这里投诉。
请处理解决为盼!
大连交通大学土木与安全工程学院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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