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申通快递丢失物品不沟通不回复不赔偿
投诉日期:2013-01-02 投诉地区:新疆区 投诉人:熊先生
我于2012年12月16日下午在新疆哈密申通公司位于吐哈石油基地东大门的服务点为我弟弟邮寄了一箱衣服,当时收件员问我托运的全是衣服吗,我说是的。她又说既然是这样,那就不用开箱检查了,我回答说好的。从17日到达乌鲁木齐航空部,直到今天在网上查询到的跟踪信息一直是在乌鲁木齐航空部进行检查。期间多次打电话给申通公司要求查询,他们的回答一开始是他们也查不到,后来又给我说是因为天气原因航班延误,经别的方式已将物件从乌鲁木齐运到了上海,网上没有跟踪信息,并许诺第二天也就是
27日会从上海给我发往海口。期间我在他们的网站上也进行了投诉,前后投诉过三次,每次他们给我的
回复都是那一层不变的几句话:尊敬的客户:
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先代表申通快递总公司对您表示最真诚的歉意!建议发件人直接联系发件申通联系,协调处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来信,申通快递客服中心将竭诚为您服务!
没有一点人情味,全都是自动回复的!又过了两日,29日我在网络上查跟踪信息还是没有进度。29日中午我打电话给乌鲁木齐航空部(电话09915106111),他们的回复仍然是物件已经在上海,会于近期发往海口。结果到了下午5点左右的时候,申通公司给我打来电话说可能物件已经丢失。我问怎么处理,她的回答是他们也没有办法,开始推卸责任,开始耍无赖。他们问了我物件的价值情况,我问要是真丢了,那怎么对我赔偿,他们说按邮资的3到5倍赔付,那就是270到450元。我大老远从新疆花90元邮了一箱衣服去海口,里面随便一件衣服也不止270元,总价值差不多快2000元,因为是给亲人的,所以箱子是塞得满满的。有几件衣服都还是刚买的,标牌都还没撕掉。
邮资是按重量计费的,衣服的价值可不是按重量计的。再说他们的霸王条款上写的因自然性质、合理损耗造成的物品毁损灭失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退一万步说,即便是,那快递公司怎么证明是因为自然性质而不是人为原因损坏、掉包、丢失、窃取的呢?这样单方面的说词对消费者太不公平了!直到现在物品下落不明,他们从来不主动跟我沟通,也不通知我物品的下落或者寻找进度,我打电话问他们客服,他们还不耐烦。就像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我希望中国质量万里行协会能为我提供帮助,使处于弱势的消费者能切实的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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