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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货物丢失

2012年12月01日委托北京红门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红门货运)往张家口发了一件货物,未保价,货款290元由红门货运代收,运费10元到付,由于红门货运的原因导致货物丢失,与红门货运协商后,货运公司以未保价为由,代收款只赔偿运费的10倍! 尽管货物未保价,但是票据上有代收货款,货运公司只赔偿100元合理吗?
投诉目标:北京红门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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