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江南衡器的电子汽车衡质量特别差
投诉日期:2012-11-28 投诉地区:江西省 投诉人:刘先生
2012年5月13日,于法人:毛建明;委托代理人:李国华;销售型号:SCS-80t电子汽车衡,规格3*10M,单价为三万一千八百元整。
投诉原因:装上不到一个月四个传感器全部失灵等,叫委托人派专业修理员来维修,还索取维修为七千元左右。后来付予三千元整,修理后不到五天,程序全部无效,又不能正常使用。后来打电话给修理工,修理工说:“我知道你还会来找我的,如果要我来,你得先把四千元整打到我卡里我才会来。”后来我方叫修理员修好来,一起把钱给他,维修员一直不过来维修。后来多次打电话给委托代理人李国华,委托代理人不了了之,置之不理!
我方投诉主要原因:是不想花了这么多钱弄来一步坏机器,而且卖方不按销售合同办事,合同第二条:对无需安装试调产品,均以供方发货之日起十二月为保修期。维修人故意调坏机器来索取剩余的肆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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