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快递费为寄方掏的为什么收快递方还要再收费?
投诉日期:2012-11-27 投诉地区:湖北省 投诉人:吴女士
11月24日我从无锡新安圆通快递寄了一个单号为6279596777的快递到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当时我选择的是寄方付费,并掏了50块钱的快递费,结果昨天货物到达雁门口时圆通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收快递方令付5块钱的汽车费,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原本不应该收这5块钱的,但是这次是京山的圆通快递让汽车把货物从京山带到雁门口的,所以得收5块钱。收快递方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当时二话没说就付了5块钱给雁门口圆通快递的工作人员了。
我想说的是:
我写的目的地是:京山县雁门口镇又不是京山县,你圆通快递内部物流方式关我啥事?这个运输费为什么要我来承担?我寄快递时付的钱就是这个物流费,为什么还要收快递方再承担一次?
行动:
多次拨打圆通快递投诉电话,一直处于忙碌状态,根本就打不进去
虽然这只是5块钱的事,但这是我不能容忍的,希望有关领导能帮忙打击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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