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广告与实物不符
投诉日期:2012-11-11 投诉地区:新疆区 投诉人:刘先生
10天前我从电视广告所提供的信息订购了一台平板电脑,说是能打电话,能上网,有GPS地图功能.可待机7天.有触屏功能.实际上其功能连60%都达不到.
可今天我又收到了一个自称是国家电视广告监督部门的电话,号码是:010-56730518,说是已查实我所购的平板电脑存在广告诈骗,这个监督部门要以3倍的价对受害消费者进行赔偿,可而这种赔偿首先要我在所地送货的邮局押1700元.这个事情有点奇怪,"因为凭什么让我来押钱".如果这是一个电信诈骗,那这就是一的举报吧.
因为上述的广告,电视上依然在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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