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在元智捷诚快递成武分点邮寄笔记本电脑被丢失
投诉日期:2012-10-21 投诉地区:山东省 投诉人:李先生
12年8月22日在元智快递邮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3000元,被丢失,邮寄单号为FD374826371他们只同意赔偿1200元,
在邮寄时他们工作人员还在包裹上面写上“电子产品轻拿轻放”,我怀疑是他们内部工作人员在运输过程中看到是电子产品而监守自盗,我们买的新电脑,被他们丢失,他们不给赔偿我们消费者太冤了!如果元智快递不给全额赔偿,我会一直投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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