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圆通丢缺件不处理
投诉日期:2012-10-10 投诉地区:福建省 投诉人:李先生
单号:1824091220 本单为2双鞋子(面单清淅标识)交由莆田圆通代收点包装并发送。
但是收件人只收到1双鞋子,因此拒绝签收。
我反应到莆田圆通,莆田圆通居然推委塞责,说什么不可能丢件,不给予正面积极处理。
圆通公司签收的面单是否有法律效力?
圆通公司丢缺件是否应该及时处理并赔偿?
诺大一个圆通公司如果要赖我一双鞋子,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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