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欲收取不合理欠费
投诉日期:2012-08-15 投诉地区:北京市 投诉人:汪先生
申请过歌华有线,10年后搬走,未再使用,没有申请停用或注销。后未再使用过有线电视。2012年8月,本人搬回入住,想使用有线电视,被告知,需补交所谓欠费,并号称曾经以短信方式每两个月通知过欠费情况。本人从未收过该公司任何形式通知。
投诉歌华有线:1、需要明确通知客户欠费并及时停机,尊重客户知情权。
2、参照电信等服务商修改相应条款。
本人愿意支付最长2个月所欠的停机前服务费用。
投诉目标:歌华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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