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新日电动车专卖店出售次品电动车售后不到位并恐吓消费者
投诉日期:2012-08-11 投诉地区:河南省 投诉人:王先生
2011年8月7日我以3150元价格从郏县新日专卖店购 新日锐驰TDR56-1Z型电动车一辆
车架号:122421109902615
电机号:18R416054745
生产日期:2011-6-30
自购车至今,该车大小毛病未间断过,每次都是推托,找借口,拖延时间。咱们算一算:一辆电动车的三包期限为3个月~2年不等,光更换一配件就用去了四五个月的时间。这样算来
,我们买车不是来用的,只是花钱供其维修的。其中,还曾带有威胁言辞恐吓我们消费者。
自购买此车至今,小毛病就不说了,咱就说点重要的。其中:
1、购车时,口头承诺一个星期无条件退货
2011年8月7日购买的车,13日发现该车最重要的部分--电机!有偏差,行驶中车把左右摆动。找其调换时,该店老板说这就是属于正常没事,不予理睬。我当时一急就说了一句:要不每天我都推着车到这给你做广告?他说:如果我开不了店,我就让你永远不能在郏县出现!后经友人劝阻,此事一直未果;
2、2011年11月份,车座下中挡板无故裂开,找其讨说法时。一直推辞:这外壳不属于三包之内!后经人说和答应免费更换该部位,但一直推拖说配件没发回来,直到2012年3月份才解决此事;
3、2012年7月份,前大灯有远光无近光、后尾灯不亮,找其维修时说:前大灯是灯泡烧坏了要付费更换灯泡,后尾灯根本没有。当要求其检查线路时却说没时间,要不就是把车放那里有空再检查。因本人上下班时间无法安排,无耐下只好勉强推走;
4、2012年8月6日,将车交其检查及维修,一直在该处存放4天未曾解决,迫于无耐只好要求先将车推走。但取车前后相隔4个小时,该车有被人挪用迹象并且前挡被损坏。当追究其原因时,一口否认,并以维修师傅都备有车从不骑客户车辆为借口...
就在发贴前15分钟在网上搜索一下,在全国2012年1月份至今,此类事件不下百例(当然不包括那些不会上网的老一辈及无处诉苦人群)
我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
渴望厂家给个说法将此事尽快解决!
同时不希望以后再看到什么“国家免检”之类的标示!
拿着国家的名誉,做着坑害消费者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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